- 检察厅
- (检察厅, 檢察廳)
官署名。 清末改革司法, 建立各给检察机关, 担任对刑事案件进行调查、 提起公诉、 监察审判的职务。 各级审判厅分别配置检察厅一所, 从总检察厅、 高等检察厅到地方检察厅、 初级检察厅、 检察官等。 辛亥革命后, 北洋政府时期沿用, 惟改厅丞为检察长。 初级检察厅自民国三年(1914)后不再设立, 而于地方分庭或地方刑事简易法庭配置检察官。 国民党政府合审判、 检察二厅为法院, 于最高法院、 高等法院、 地方法院置首席检察官、 检察官, 以行使检察职权。
* * *(檢察廳, 检察厅) 官署名。 清末改革司法, 建立各給檢察機關, 擔任對刑事案件進行調查、 提起公訴、 監察審判的職務。 各級審判廳分別配置檢察廳一所, 從總檢察廳、 高等檢察廳到地方檢察廳、 初級檢察廳、 檢察官等。 辛亥革命後, 北洋政府時期沿用, 惟改廳丞為檢察長。 初級檢察廳自民國三年(1914)後不再設立, 而於地方分庭或地方刑事簡易法庭配置檢察官。 國民黨政府合審判、 檢察二廳為法院, 於最高法院、 高等法院、 地方法院置首席檢察官、 檢察官, 以行使檢察職權。
Chinese Collegiate Historical dictionary of bureaucratic ranks (Simple and traditional Chinese characters). 2013.